近日,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發《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服務指南》。該《指南》由省能源局組織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杭州光伏協會、省可再生能源協會、省電力公司及部分光伏企業共同編制而成,旨在推動全省家庭屋頂光伏工程高質量建設。據悉,這是全國首個對于家庭光伏應用行業全過程服務的規范性指南。
為踐行該《指南》在全省的推廣應用,晴天太陽能、正泰安能、桑尼能源、福斯特光伏、浙基投新能源、維旺合縱、煜騰新能源、東方日升(點點)、悅昇新能源共九家光伏企業,根據《指南》條款,聯合簽署發布《浙江省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推廣應用行業自律公約》,帶頭向社會公開承諾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我省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推廣應用的市場秩序和良好發展?!豆s》重點做出以下幾點承諾:
1、做好本省戶用光伏項目的有序開發,珍惜業主用戶的個人信用,根據目前行業技術水平及成本狀況制定客觀可靠的產品方案和服務方案,絕不虛假宣傳,絕不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絕不以顯著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進行惡性競爭,絕不損害業主的信用和財產安全,絕不損害整個行業的長遠發展。
2、確保業主得到從銷售到安裝和運維的全過程服務,在業務咨詢、勘察評估、合同管理、項目設計、申報手續、施工管理、自檢調試、竣工驗收、項目移交、相應速度承諾、質保承諾、監控運維、投訴處理等各環節嚴格參照《公約》條款,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保障服務質量。
3、為業主提供項目保險保障,至少應包括對光伏電站本身財產損失的保障以及該光伏電站對第三者產生的影響的保障。
4、自覺接受業主單位、政府主管部門、行業組織和社會媒體的監督,委托浙江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電話:0571-28291902)受理投訴,有違反的情況經確認后,違規企業將被曝光批評。
·《浙江省家庭分布式光伏推廣應用行業自律公約》參與企業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晴天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桑尼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煜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悅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正泰安能電力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福斯特光伏發電有限公司
浙江維旺合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東方日升點點(寧波)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附:
《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服務規范公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完善我省戶用分布式光伏行業的自律機制,規范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服務流程和行為,提升服務質量和能力,營造和諧的服務環境,促進行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行業服務規范自律公約。
第二條 服務企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執行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的規定,并符合以下資質要求:
(一) 服務企業應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沒有嚴重不良信譽和違法記錄。
(二) 服務企業應在項目所在市本級或縣(市)范圍內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售后服務網點,企業自身應有明確的服務流程規范。
(三) 服務企業應配備光伏發電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安裝和運維人員應經過專業的技術培訓,應具備與服務內容相匹配的技術能力。
第三條 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是符合規劃要求的合法合規項目,宜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第四條 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業主應得到銷售、安裝和運維三方面的項目全過程服務。
第五條 宜對項目進行投保,以降低雷電造成電器損壞或損毀起火,以及各種惡劣天氣造成的財產和人員等損失。
第二章 銷售服務規范自律
第一條 銷售服務企業在為項目業主做業務咨詢階段,應遵循以下條款:
(一) 應明確告知項目業主各級政府補貼金額與補貼年限,并向項目業主出示相關政策文本。
(二) 應明確告知項目業主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發電量與環境溫度、屋頂的朝向、傾角和遮陰程度有關,并隨著組件逐年的衰減降低。
(三) 不應過度宣傳項目發電量,根據浙江省太陽輻照度情況,每峰瓦首年發電量一般不超過1.2度,通常在0.9~1.15度之間。
(四) 應首先了解并確認屋頂的合法合規性,并明確告知項目業主違規違章建設的投資風險。
(五) 應告知項目業主采用光伏貸款模式下存在的風險,即便是零首付,項目業主承擔信貸責任,未來將影響項目業主的信用指數;項目的發電量因天氣變化有可能會出現月發電補貼不足以還貸的情況,服務企業應明確告知項目業主。
(六) 應明確告知項目業主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能存在的用電安全、防雷安全等風險。
(七) 應向項目業主提供《項目建議書》,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技術方案、關鍵產品和設備選型、質量保障。如項目采用貸款模式,《項目建議書》還應包含貸款測算。
第二條 銷售服務企業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與項目業主簽訂銷售安裝服務合同,并合同簽訂中遵循以下條款:
(一) 服務合同應包含:項目內容、實施周期、安裝質量、驗收標準;提供光伏發電系統配置:主要設備與材料清單及相關質量認證;明確光伏發電系統與主要設備的質保期限。項目采用的光伏組件、并網逆變器等關鍵設備產品應擁有國家認監委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所提供的認證證書,成套計量箱及元器件應通過“3C”認證,具有正規產品性能檢測報告,并具備查驗、追溯產品質量條件。
(二) 服務合同應明確項目安裝所需費用,服務企業應依照合同向項目業主開具正規發票,發票金額應與合同金額一致。
(三) 服務合同應明確監控設備的所有權,以及流量費用的支付。
(四) 對于采用貸款模式的項目,服務企業應協助項目業主辦理項目貸款的有關手續。
第三條 銷售服務企業應無償協助項目業主到供電公司辦理項目接入系統申請和項目建成后的并網驗收申請。
第四條 銷售服務企業應在項目施工完成后對系統進行自檢,并形成系統驗收報告。
第五條 對于供電公司并網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銷售服務企業應根據整改方案執行整改,直至并網驗收通過。
第六條 項目建設完成、并網接入完成后,銷售服務企業應依據項目合同的規定進行項目資料的移交和培訓,并遵循以下條款:
(一) 項目資料檔案應包括基本信息、圖紙、光伏組件和并網逆變器可追溯的產品編號、配電箱編碼、安裝記錄、設備和系統調試記錄、設備材料合格證、保修單和認證報告、系統驗收報告、并網驗收報告、監控賬號等。
(二) 應向項目業主提供維保手冊、使用和安全告知書和廠家設備保修單。
(三) 應幫助項目業主安裝監控APP在手機終端,并確保項目業主學會使用移動終端設備,能夠查看項目運行情況和發電數據;涉及項目業主自運維部分應明確無誤的告知日?;镜倪\維操作、安全注意事項、使用注意事項及緊急事件處理措施。
(四) 應明確告知項目業主和屋頂業主:屋頂光伏系統為帶電系統,應由專業人士進行運維,項目業主和屋頂業主不應直接操作;遮擋會嚴重影響發電收益,屋頂業主不應在組件上晾曬物品;應注意在停電后可能對項目發電產生的影響,以免形成收益損失;監控設備的使用需要網絡流量費應及時支付。
第三章 安裝服務規范自律
第一條 安裝服務企業在為業主做勘察評估階段,應遵循以下條款:
(一) 應做好項目基本信息采集,并應現場勘察建筑布局、屋面整體情況及周邊環境條件等,參照GB 50292對既有建筑物的屋頂類型、結構設計、結構材料和結構耐久性、安裝部位的構造及強度等進行檢查,并依此評估房屋結構及承重后的安全性。
(二) 應檢查建筑進線線徑,并對是否能夠承載光伏發電系統裝機量峰值工作電流進行檢查測算。
(三) 安裝服務企業在項目勘察時發現以下情況,屋頂不宜安裝或者應減少安裝面積:
1)磚混結構房屋的建筑使用壽命已經超過25年,磚木結構房屋的建筑使用壽命已經超過25年。
2)屋面周邊有大面積遮光影響的建筑。
3)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結構、屋面平臺)已經年久失修,存在結構等安全風險的建筑。
4)屋面或周邊存在大量粉塵、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類、乙類和腐蝕氣體的建筑。
(四) 在勘察評估后,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項目策劃方案及可行性說明》,并與項目業主全面溝通與確認,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
1)設計方案:裝機容量、發電年限、并網電壓等級、并網點位置、屋頂排布圖、走線圖、逆變器和配電箱安裝位置示意圖。
2)設備選型,提供組件、逆變器、支架、配電箱、電纜等主要材料的廠家、型號、規格、材質等。
3)收益測算,根據組件朝向、傾角和受遮擋情況,進行發電量測算和投資收益測算。
4)項目承諾,項目使用年限內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
(五) 應在施工前與項目業主全面溝通工程施工管理、系統運行與維護等細節。
第二條 安裝服務企業在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設計階段,應遵循以下條款:
(一) 項目設計運行年限應不低于 25 年。
(二) 項目設計應符合以下安全性要求:
1)應綜合考慮防雷接地措施及接地電阻要求,接地電阻應符合防雷設計標準。
2)應根據勘察評估數據進行房屋等級分類,驗證項目可行性和結構安全性。
3)建筑為坡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應順坡安裝,組件不應超過該安裝屋面的最高點,組件方陣表面與安裝屋面的垂直高度不應超過30cm;建筑為平屋面結構時,光伏組件安裝最高高度與屋面距離不應超過1.5m。
4)光伏發電系統的支架及其支撐件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及抗腐蝕能力,并與主體結構有可靠的連接和錨固。斜屋頂支架宜采用鋁合金材料,平屋頂支架構件宜采用鋼材,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應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5)逆變器安裝地點應通風條件良好,盡量避免雨淋及陽光直射。
(三) 項目設計應符合以下美觀性要求:
1)光伏組件應按集中優先、整齊對稱、色調和諧、美觀統一的原則進行布置。
2)主入口、重要集散廣場及景觀節點等區域的家庭屋頂加裝光伏發電系統時,應嚴控安裝的形式與色調,并做加裝后效果視線影響分析。宜采用光伏組件滿鋪或瓦型光伏組件、黑灰色系光伏組件等。
3)平屋面安裝光伏發電系統時,應利用女兒墻等建筑構件對光伏組件進行適當圍擋,保證建筑主體美觀。
4)應根據建筑屋面現狀與安裝光伏組件的數量進行屋面布置的深化設計:應在施工圖上組件排布要體現尺寸,同時體現組件與建筑邊沿,組件之間,組件與障礙物之間的尺寸,應進行電氣線路圖及電氣原理圖的設計,保證建筑主體美觀。
第三條 安裝服務企業應嚴格做好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施工管理,并遵循以下條款:
(一) 應為安裝人員購買施工保險。
(二) 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做好項目現場的施工組織和管理,主要內容包括現場施工的人員配置、材料準備及施工質量、成本、進度、安全與環境的管理。
(三) 應對施工中所使用的設備與原材料做好進場檢驗記錄,確保與合同所附的設備材料清單一致。材料發生變更的,應由項目業主簽字確認。
(四) 應做好現場施工各階段的安全防護措施,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和道路暢通,確保消防措施落實,滿足區域工程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五) 應在現場施工過程中保障屋頂業主和施工人員安全,項目施工過程中應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人員應佩戴保險繩、防滑鞋和安全帽。
2)施工人員嚴禁在雨雪、大風天氣進行施工作業。
3)施工人員在酷暑天氣施工應做好防暑措施。
4)施工人員應攜帶安裝圖紙,并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5)施工區域應設立安全警戒,吊裝區域應有專人警戒。
6)施工人員應對光伏組件輕拿輕放,施工過程中嚴禁在組件上踩踏,嚴禁野蠻施工。
7)施工人員應使用專業安裝工具,其中對于光伏連接器應用專業工具進行安裝。
8)施工人員施工時應小心保護屋面,結束后,施工人員應檢查瓦片是否有破損等情況,并對瓦片和掛片連接的穩固性進行檢查。
9)施工人員應文明施工,施工結束后應清理場地垃圾。
10)項目應預留維修通道,確保光伏組件清洗、系統運維和檢修的通暢。
第四條 在項目安裝完成后,施工隊應按合同約定的相關標準和規范進行系統自檢和調試,調試內容包括:
(一) 組串電壓檢測,檢查整個組串電壓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二) 啟動逆變器,檢查系統是否發電正常。
(三) 監控調試,檢查數據傳輸和顯示是否正常,調試完成后安裝團隊應同時告知運維服務企業和項目業主。
第四章 運維服務規范自律
第一條 運維服務企業應做好以下明確標識:
(一) 在人員有可能接觸或接近光伏發電系統的顯要位置,應設置防觸電警示標識。
(二) 系統配電箱外殼應清晰注明光伏系統功率、銷售或安裝服務單位名稱以及售后服務電話,并在箱內注明項目并網日期。
第二條 運維服務企業應配置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并向項目業主承諾響應速度:
(一) 運維期內需現場應急故障處理的項目,應為項目業主提供全天24小時的熱線服務及緊急聯絡人信息服務。
(二) 運維服務企業的響應時間要求不應超過1小時,現場服務不應超過24小時,緊急現場服務不應超過8小時。
(三) 項目業主反饋設備損壞或故障等情況,經確認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安排運維人員上門對項目予以檢測和維保工作。
第三條 運維服務企業應向項目業主提供電量監控和主動運維服務,并遵循以下條款:
(一) 應對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遠程監控,為項目業主開放遠程運行監控權限。
(二) 監控系統應能實現在線發電量監測與動態分析。
(三) 除電量監控以外,應提供故障報警處理的主動運維服務。當建筑供電停電后,應及時告知項目業主停電對項目發電的影響,還應遠程監控電量異常情況,及時主動告知其停電后發電量異常情況。
(四) 宜提供發電量主動提醒、故障排除主動提醒、補貼發放主動提醒以及貸款模式下對項目業主的還貸時間主動提醒。
(五) 宜根據發電量變動情況,在需要時安排必要的清洗。
第四條 運維服務企業應為項目業主提供以下質量保障承諾:
(一) 所有設備材料的質保期應從并網運行之日起算。
(二) 原則上光伏發電系統的質保期不應低于3年。
(三) 光伏組件質保不應低于10年,功率有限質保不應低于25年;并網逆變器質保不應低于10年;線纜、配電箱的質保不應低于3年。
第五條 運維服務企業應為項目業主提供投訴和爭議處理服務,并遵循以下條款:
(一) 應設立服務熱線,并公布接受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二) 應建立投訴管理制度,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建立健全項目業主投訴處理規定,至少包括:投訴處理范圍、處理責任部門及其職責、投訴處理流程、投訴處理期限和結果。
(三) 當發生項目業主投訴后,應在24小時內主動與項目業主取得聯系,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與項目業主另行商定處理時間除外。
第五章 行業監管
第一條 政府主管部門和地方行業協會是本公約執行的監督機構,有權對項目進行抽查,發現有重大質量隱患問題,由政府主管部門責令整改,并把多次出現問題而不能整改到位的項目服務企業列入黑名單,納入信用體系管理。
第二條 項目存在違規違章建設問題,應由項目業主承擔責任,并予以整改或者拆除。